
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期,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维股份”,600300.SH)披露的2025年报显示,其营业收入从2020年的47.99亿元一路下滑至2025年的33.49亿元,连续6年下滑,累计降幅超30%;2025年归母净利润也比2024年下降了18.63%。《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业绩承压的同时,维维股份还存在信披违规不断等隐忧。维维股份因连续三年(2022至2024年)9份定期报告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被监管警示。
营收连降六年 主业持续承压
公开资料显示,维维股份主要从事豆奶粉、动植物蛋白饮料、乳品、茶叶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粮食收购、仓储、贸易、加工业务。
公司发布的2025年报显示,当期实现营收33.49亿元,同比减少8.42%;实现归母净利润3.35亿元,同比减少18.63%;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09亿元,同比减少7.80%。
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维维股份的营收已连续下滑六年。在年报中,维维股份解释称,公司2025年进一步推进产品结构、渠道体系、产业布局系统性优化,受部分业务有序收缩调整影响,一定程度上导致营收数据出现小幅调整。加上2024年度利润基数包含部分资产处置收益,致使归母净利润出现阶段性小幅调整。
分产品来看,维维股份2025年主营产品的营收与销量均呈逐年下滑趋势。其中,占营收近五成的固体冲调饮料(豆奶粉、豆浆粉等)为其第一大业务,2023-2025年的营收分别为19.69亿元、19.09亿元、18.03亿元,对应销量分别为10.34万吨、9.87万吨、9.31万吨;同期,动植物蛋白饮料(牛奶、鲜奶等)业务分别实现营收4.37亿元、3.87亿元、3.41亿元,销量分别为7.75万吨、8.07万吨、8.06万吨。
从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来看,维维股份有经销商、直营和服务三种模式,经销商是主要销售渠道。记者研读历年财报发现,2023-2025年,维维股份主营业务的经销商销售模式的营收分别为37.90亿元、33.94亿元、30.55亿元,连续三年下滑,同比分别下降5.99%、10.46%、12.08%。
值得肯定的是,维维股份近年来大力发展线上业务,增速亮眼。受益于线上业务发力,其直营渠道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比2024年大增121.16%。不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维维股份直营渠道短时间内尚难以弥补其传统渠道的业绩缺口。
此外,维维股份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费用压力。财报显示,2023-2025年,维维股份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45亿元、2.29亿元、2.51亿元,三年累计超7亿元。其中,2025年销售费用逆势回升,公司对此解释称“主要系促销费增加3439.40万元、职工薪酬减少1046.03万元”。综合来看,2025年,维维股份期间费用率达14.29%,同比上升1.81个百分点。行业人士认为,在营收净利下滑同时销售费用逆势增长,反映出维维股份促销投入或未能有效拉动业绩增长,包括销售费用在内的期间费用的上行反而侵蚀了部分利润。
9份财报信披违规 被采取责令改正等措施
业绩下滑的同时,维维股份还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监管局”)的《关于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任冬、赵惠卿、赵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指出,经查,维维股份2022年至2024年内对于部分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方法不恰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任冬、总经理赵惠卿、财务总监赵昌磊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行为,江苏监管局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维维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任冬、赵惠卿、赵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还要求维维股份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限期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与此同时,上交所也因上述问题对维维股份及其时任董事长任冬、总经理赵惠卿、财务总监赵昌磊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指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维维股份及公司董事、高管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记者注意到,维维股份已针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这并非维维股份首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2023年3月,江苏证监局对维维股份董秘于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早在2022年8月,维维股份与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徐州维维盛通新消费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但未按规定在该基金完成备案登记时披露此项重要进展,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作为维维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的直接负责人,于航航对此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更早的2020年7月,江苏证监局还对维维股份及其原控股股东作出了行政处罚。维维股份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作为“中国A股豆奶大王”,维维股份的品牌美誉度一直较高。但因业绩下滑、信披违规等问题,如何加快高质量发展、强化内控管理,已成为摆在维维股份管理层面前重要的课题。针对维维股份存在的业绩下滑等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致函维维股份采访,但截至发稿时未有回复。针对相关问题,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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